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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謂強迫症?
        強迫性精神官能症簡稱強迫症,是屬於焦慮症的一種。
        罹患強迫症的人會陷入一種無意義、且令人沮喪的重複的想法與行為當中,
        但是一直無法擺脫它。強迫症的表現可以自輕微到嚴重,但是假使症狀嚴重而不治療,
       可能摧毀一個人的工作能力,或在學校的表現,甚至連在家中的日常生活都有問題。


◎ 強迫症多常見?
      多年以來,許多人認為強迫症是一種少見的疾病, 但是,這個疾病經常是被低估的,
      因為病人會隱瞞病情而不去尋求治療。
      根據估計,所有的人口中一生罹患強迫症的機率為100人中有2-3位,也就是全台灣大約是40-60萬左右的強迫症病人。
      這個比例高於精神分裂症、躁鬱症、恐慌症。男女罹患這個疾病的機率相當。
       大部分在青少年或成年早期(二十五歲以前)發病。大部分都有婚姻適應的問題,也容易並發續發性憂鬱症狀。



強迫症主要的症狀包括:

        一、強迫思考:
                強迫症病人心中常會有自己不想要的重複想法、影像或衝動。持續害怕自己或心愛的人會受到傷害﹔
                認為自己得到可怕的疾病的不合理的想法﹔或者超乎尋常的將事情做得對或完全,這些現象都是很普遍的。

       二、強迫行為:
              在強迫思考之後,跟著來的就是強迫行為。強迫行為可以暫時降低強迫思考帶來的焦慮,
              但是也因此而不斷地強化個案去執行強迫行為的動機。最常見的強迫行為是清洗與檢查。
              其他症狀包括︰算數字、收集物品、物品排列的整齊性。這些行為一般是想免除對自己或他人的傷害,
              或者無法擺脫不合理的責任感。某些人會有重複的儀式行為,這會暫時降低病人的焦慮,但是禍害卻是無窮盡的。

    
 強迫症的成因主要是體質因素,也就是腦部頭狀核、眼前額葉的部位有病灶,
以致

對很多訊息的過濾過份仔細,導致訊息塞車無法通行。
所以很多強迫症患者,會不斷地重複檢查,無法快速完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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