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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真的很麻煩

什麼都要分得一清二楚 誰屬於誰 誰該喜歡什麼東西

剛看完一篇文章 感覺真奇妙

不知要用什麼字來描述此刻的心情

只能說...真妙

什麼都要不一樣 什麼都要特別

"機車"...我是做了什麼...真奇怪

一付耳環 一雙鞋子

難道連喜歡些什麼都要先思考別人是不是已經先喜歡了再決定要不要去喜歡嗎

沒有人想一樣 只是剛好喜歡罷了

如果連喜歡一樣東西的權利都要被剝奪的話 那是否什麼都不要喜歡會比較好呢

為什麼喜歡? 喜歡款式 喜歡他剛好可以配自己的衣服 喜歡就喜歡 哪來需要那麼多理由呢

大家走自己的型 就算是同樣的型又如何 難道表現出來的風格會一樣嗎

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 本來就不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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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yperselin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