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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去逛誠品時看到劉軒的這本新書"放任心中的一百次流浪"
其實我沒有細看內容
只看了封面文字
一段話看完  just hit me...yeah...that's what i think and belive
是這麼說的
"勇敢地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
在眾聲喧嘩的時代裡,找到一個看清自己和未來的有效焦距。 

你或許還記得那個在《Wwhy Nnot?,給自己一點自由》裡的劉軒,從哈佛休學一年,去阿拉斯加幫忙蓋房子、在祕魯墨西哥住在水龍頭打開只會流出泥水的小旅舍……

你可能也還記得那個在《作書蟲也作玩家》裡的劉軒,知道他一邊念研究所,一邊玩音樂。除了主持廣播節目,也開始在techno舞會銳舞派對上裡擔任DJ……

當然,他永遠會是那個曾在大一時因為遇見一場大雪,而興奮地把音響搬到窗口大放電子舞曲的劉軒。

沒錯,他也永遠會是那個曾在父親筆下的《超越自己》、《創造自己》、《肯定自己》,接受著讀者關注的劉軒。

但是他現在說:要忘了別人在看自己!他說:要用行動寫自己的生活,因為日子是自己在過,所以要自己決定怎麼過。

流浪,不只是為了離開,更是為了回來!因為放任過自己所有想流浪的念頭,每一次回來,他都更清楚自己要的是什麼!站在專業的DJ台上,他觀察音樂如何使人迷醉。在不同的城鄉之間漫遊,他思索現代生活的意義。發生在自己與朋友身上的感情事件,使他對愛情有獨到的見解。回想過往的自己,他繼續調整面對未來的姿勢……"

我想這會是一本很棒的書.等我病好,找時間我會到誠品把他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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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總是容易被世俗的眼光所束縛住
因為上一代教育我們 什麼是對什麼是錯
一切該與不該
與朋友聊天之中 聊到"26歲"這個年紀
也就是我現在正要邁入的年紀
有人認為是到了適婚年齡
該是要有個穩定的對象
how sad...i dont have one
but 我不覺得怎樣  也不覺得可悲
不是我不想要 只是剛好沒遇到
既然沒遇到 那就做其他更有意義的事吧

要不然我不知道   等到那一天我遇到對的的那個人時
我還會不會有衝勁想要去做自己想做的事
現在每走的一步路都是為了自己
我知道自己一點都不好 所以不斷的讓自己更完整
26歲對我而言 卻是另一個開始
一個我自己的開始 一個我為自己而活的開始
20-25之間 我不斷的摸索
在工作中找尋自己所要的 在愛情中尋找著愛
我跌倒過   受傷過
但那都不代表著什麼
對於那些曾經發生過的事 挫折 一一記下來
或許我就是那種非要自己親身經歷過才會深刻體會及成長的人吧

我喜歡劉軒寫的這句話"要用行動寫自己的生活,因為日子是自己在過,所以要自己決定怎麼過。"
為什麼要去在意別人在想什麼   在意別人的眼光
這樣的生活多累
有人跟我說    工作的那麼辛苦為了什麼 薪水又不會成正比
你是我嗎 你又懂什麼   你知道我要的是什麼嗎
我的人生憑什麼讓你來評價是好還是不好
值不值得只有自己知道 不是嗎

我不想講什麼大道理 只想分享我的想法

我的世界只有
真正了解我的人才進的來

已經進來的你們 歡迎你們長駐 因為你們都是我最重要的人
還沒進來的人   歡迎你們嘗試進入 因為這個世界充滿著無限可能
討厭這個世界的人 也沒關係 i dont expect you to like it or accpect it
但我不會因為你們的討厭而作踐自己 因為not worth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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